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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辦理教育部補助「2歲以上未滿5歲幼兒育兒津貼及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宣導

  • 發布單位:幼兒教育科
  • 資料提供單位:教育局

一、二至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本市配合行政院「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發放育兒津貼,未接受公共化及準公共教保服務之2歲至未滿5歲幼兒,自111年8月起提高補助額度,第1胎每月5,000元、第2胎每月6,000元、第3胎以上每月7,000元。110年8月起取消幼兒父母或監護人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不得領取之限制,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也可申領。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規定,家庭綜所稅率20%以上者亦可申領。
二、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的我國籍幼兒(學齡5歲至未滿6歲),比照育兒津貼作業模式及補助額度辦理。第1胎每月5,000元、第2胎每月6,000元、第3胎以上每月7,000元。112年1月起取消幼兒須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