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者請於113年5月2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附「自傳」並上傳下列pdf檔資料:
(一)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二)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
(三)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資料。
(四)若具身心障礙手冊請檢附。
(五)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轉調機關限制人員,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之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子女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及預防接種紀錄等)並自行提交切結書。
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tycg.gov.tw/youth/),請逕自上網查詢。
三、視成績得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四、聯絡電話:03-4225205#2008人事室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