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一)履歷表(附最近一年內相片及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退伍令。
(三)最高學歷證書(如有通過語言檢定或其他證照檢定考試者,併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證件均請用A4紙張影印,除履歷表外,餘均為影本並加註與正本相符。
二、聯絡方式:請於113年5月14日17時前(以送達本所為憑),逕寄32441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2號人事收或逕送本所。
信上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約用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經本所初審合格擇合適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三、僱用期限自113年5月28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視表現考評一年一僱(月酬標準係依學歷分級:高中(職)學歷起薪27,650、大專以上學歷起薪28,340元)。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03-4580112分機305人事李小姐。
附註: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