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佐證文件於113年5月10日17時前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國小教育科專案助理」。
2.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3. 僱用期間:通知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不予寄回。
5. 本案職缺比照約僱五等280薪等給薪,每月薪資37,800元 (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並視每年年終考核予以續僱。
6. 聯絡電話:03-3322101#7573人事室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