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5等
  • 職  系
  • 性  別不拘
  • 名  額1
  •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 工作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 有效日期起113-05-06
  • 有效日期迄113-05-24
  •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或交通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辦理本局土木工程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三)待遇:月薪37,800元

  • 聯絡資訊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5月24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件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請依序排列),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交通工程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王小姐10035807@mail.tycg.gov.tw。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