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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職務宿舍聯合興建工程」 (110年-113年) 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聯絡人:秘書室
  • 聯絡人電話:03-3379119
  • 資料提供單位:消防局


「桃園地檢署職務宿舍聯合興建工程」(110年-113年)
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一、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

(一)計畫內容:

1、地點:桃園市桃園區富國段1161-2地號(中華電信機房旁)。
2、位屬都市計畫及使用分區:變更南崁都市計畫(機十用地),基地面積4,200
㎡,桃園地檢署職務宿舍部分為2,000㎡,建蔽率50%、容積率250%。
3、規模大小:地上6層、地下2層,約54戶,建蔽率約為50%,容積率約為
244%,總樓地板面積約9,200㎡(2,783坪),計畫完成後由桃園地檢署編列
後續維護費用(館舍維護費、系統維護費等)。
4、本興建計畫俟行政院核定後由本府消防局辦理用地無償撥用,另本興建工程
規劃設計及施工委由本府新工處代辦並簽訂代辦契約。

(二)預期效益:

1、完成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職務宿舍後,返還位於桃園區法治路1號之舊有辦公
室及位於守法路、廈門街之職務宿舍,以利本府整體規劃充分使用市有土
地。
2、完成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職務宿舍後,可提高檢察官留任地檢署服務意願,
增進團隊辦案效能,鼓舞士氣。

二、計畫投入總經費(條列式簡要敘明):

1、計畫總經費:2億3,650萬元。
2、預計分4年(110-113)編列:
(1)110年預估分配:500萬元(專管、設計、監造等勞務費)。
(2)111年預估經費:2,000萬元。
(3)112年預估經費:1億3,150萬元。
(4)113年預估經費:8,000萬元。

三、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

本案係由桃園地檢署提供土地供本府消防局辦理埔子分隊暨第一大隊興建工程,並於本職務宿舍完成後歸還其現用桃園區法治路1號之舊有辦公室及位於守法路、廈門街之職務宿舍,故無替代方案。

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情形:

(一)財源籌措:

由本局編列年度預算分4年編列(110年-113年)。

(二)資金運用:

1、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費用:依照「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
辦法」編列約927萬元。
2、統包發包工程費(含設計):本案總樓地板面積約9,200㎡(2,783坪),每坪造
價約為7萬9800元,約計2億2,202萬元。
3、其他費用:含工程管理費、空氣汙染防制費、公共藝術設置費等編列約
5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