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永和中繼市場新建工程

  • 發布單位:市場科
  • 資料提供單位:經濟發展局

一、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

(一)計畫內容:

為配合捷運綠線G08站聯開大樓興建,需拆除永和市場綜合大樓,為提供永和市場既有攤商暫時安置的空間,故規劃於桃園區三民路二段及三於街路口處建置中繼市場,提供原永和市場攤商進駐營業,以達市場攤商暫時安置之需求。

(二)預期效益

永和中繼市場完成後,原永和市場攤商可進行搬遷並順利營運,俾利捷運綠線工程進行。

二、計畫投入總經費:

本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3億9,000萬元,109年編列2億5,000萬元,另向議會申請墊付1億4,000萬元,於110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三、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

(一)選擇方案:

本計畫選擇新建中繼市場以進行攤商搬遷,並由市府自行編列預算建置。

(二)替代方案:

本計畫以市府一次編列足額預算為原則,若經費不足時,擬將工項中可獨立施作且不影響攤商營運之部分,視實際需求及金額多寡,採分年度編列硬體修繕預算方式建置。

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情形:

(一)財源籌措:

本計畫原於109年編列新臺幣2億5,000萬元,因應攤商需求調整樓地板面積增加,以及縮短工期之精進措施,經與代辦機關詳實檢討後,總經費需再增加1億4,000萬元,將函請議會辦理墊付事宜,於110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二)資金運用

建造費用部分約3億6,000萬元,併同考量設計監造費、公共藝術設置費、空氣污染防制費、工程管理費、工程預備費等項目需再增加約3,000萬元,總經費共計3億9,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