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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說明
備註
地理位置
桃園國際機場周邊
(涵蓋桃園市大園區及蘆竹區)
 
計畫名稱 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案  
計畫面積 包括桃園國際機場園區(機場專用及自由貿易港區)及附近地區,面積合計4,564公頃  
推動依據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定義
指國際機場園區周邊因機場活動所衍生發展之各類商業、加工製造、會議展覽、休閒娛樂及住宅等相關使用之都市計畫。
 
目的
1.發展成為東亞樞紐機場,提升國家競爭力
2.國家產業發展轉型重鎮,引領自由經濟啟航
3.串聯活化捷運廊帶,發揮軌道運輸效能
4.打造綠色健康都市,成為北部區域都心
 
負責機關
交通部、桃園市政府
 
土地徵收
採區段徵收方式
 
徵收範圍
約3,148.17公頃
 
主責單位及徵收區域
1. 交通部負責蛋黃區(包括跑道與自由貿易港區等),約1,412.81公頃。
2. 桃園市政府負責蛋白區(包括產業專業用區、機場捷運車站沿線等),約1,735.36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