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紀錄冊及榮譽卡

志願服務紀錄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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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志願服務法規定,志工完成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課程,即可向所屬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領取志願服務紀錄冊,可記錄個人志願服務及教育訓練內容及時數,紀錄冊就像一個人擔任志工的身分證,所以一個人只會有一本紀錄冊。
欲申請本中心青年服務類志願服務紀錄冊者,年齡須達15歲至45歲之間,並完成【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及【青年服務類特殊訓練】兩種課程,始得申請。
✅如何申請
修習【志願服務基礎訓練】及本中心或本局所屬青年服務類運用單位之【青年服務類特殊訓練】兩種課程,並繳交完訓證書(如為本中心舉辦之實體課程則免)及大頭貼電子檔至本中心E-mail:taoyuanyvc@gmail.com,主旨請註明: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並於信件內容留下您的「單位、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連絡電話」,即可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製冊後將以電子郵件回信通知,收信後請至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青年志工資源中心(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領取。(註:如為修習本局所屬運用單位課程,請依該單位相關申請規定辦理)
✅我要上課
請至【志工培訓】及【課程公佈欄】查詢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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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榮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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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年資滿三年,志願服務紀錄冊登載合於規定之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可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憑卡可以免費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
✅如何申請
請向核發您志願服務紀錄冊的運用單位檢具證明文件,由該單位向桃園市政府提出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1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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