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便利站 - 買賣/拍賣/贈與/繼承
申辦繼承案件流程
發布單位:
地方稅務局
分 類:
稅務便利站
發布日期:
110-06-08
詳細內容:
流程 | 申請地點/辦理事項 | 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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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站![]() 桃園市各戶政事務所資訊 | 戶政事務所/請領相關戶籍謄本或印鑑證明 | 1.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 2.全體繼承人戶籍謄本。 3.繼承人印鑑證明。 |
第二站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遺產稅申報書表及範例下載 | 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 1.遺產稅申報書。 2.被繼承人除戶資料及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 3.繼承系統表。 4.繼承人拋棄繼承權或限定繼承者,應檢附經法院准予備查之文件。 5.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6.非納稅義務人自行辦理申報者,應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如委任書和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法院判決確定文件等)。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第三站 ![]() 稅務專家-i桃喜 | 地方稅務局/查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 | 持遺產稅繳(免稅)納證明書至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機關查欠土地稅及房屋稅,並加蓋承辦人員之查欠章,若辦理分割繼承者,一併辦理印花稅繳納作業。 |
第四站 ![]() 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資訊 | 地政事務所/產權移轉登記 | 1.土地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繼承系統表。 3.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 4.遺產協議分割繼承者檢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遺產分割協 議書。 5.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及全體繼承人戶籍本(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免提供)。 6.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 7.拋棄繼承者,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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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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