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訊息
桃園市將於113年辦理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作業
發布單位:
服務科
發布日期:
112-03-17
截止日期:
112-06-30
提供單位:
房屋稅科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一次,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房屋建造材料、耐用年數及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商業交通情形等資料訂定標準。
本市前次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為110年,主要調整內容為調升標準單價至70%(以73年標準單價為基期,即再調升10%),擴大以施工道路為主要通道之巷弄房屋亦享有減徵房屋稅10%,及微幅調整282條街路地段率。
依規定下次重行評定時間為113年,為利113年6月30日前順利完成評價作業,稅務局已積極開始蒐集各項評價所需資料,如各地區經濟發展繁榮程度、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房屋供求概況等,預計112年6月成立籌備小組,屆時將依蒐集資料,考量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研擬最適調整方案送交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讓調整內容如期於113年7月1日起施行。
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
本市前次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為110年,主要調整內容為調升標準單價至70%(以73年標準單價為基期,即再調升10%),擴大以施工道路為主要通道之巷弄房屋亦享有減徵房屋稅10%,及微幅調整282條街路地段率。
依規定下次重行評定時間為113年,為利113年6月30日前順利完成評價作業,稅務局已積極開始蒐集各項評價所需資料,如各地區經濟發展繁榮程度、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房屋供求概況等,預計112年6月成立籌備小組,屆時將依蒐集資料,考量納稅義務人租稅負擔,研擬最適調整方案送交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讓調整內容如期於113年7月1日起施行。
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12至242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305至310。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02至205。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2至207。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2至206。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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