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訊息
車輛在同一日過戶及停駛,需檢附資料申辦退稅。
發布單位:
服務科
發布日期:
112-03-14
截止日期:
112-06-30
提供單位:
消費稅科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辦理停駛、報廢、繳銷、註銷牌照等異動登記時,溢繳使用牌照稅是以汽機車各項異動登記書之車主為退稅對象。舉例說明,車輛於112年3月1日過戶,3月2日辦理停駛,因停駛異動登記書之車主為新車主,溢繳稅款是以新車主名義辦理退稅,反之3月1日先辦停駛,3月2日再過戶,則以原車主名義辦理退稅。
車輛停駛溢繳使用牌照稅,稅務局將主動辦理退稅;惟車輛若在同一日辦理過戶及停駛,無從得知是新或原車主辦理停駛,無法主動退稅,需辦理停駛的車主檢附停駛異動登記書影本向地方稅務局申辦退稅。
該局貼心提醒,於申請退稅時,勾選同意採直撥退稅方式退還溢繳稅款,並提供車主本人金融機構存款帳號,待完成退稅程序後,稅款將直接匯入帳戶,快速又方便,歡迎多加利用。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53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
車輛停駛溢繳使用牌照稅,稅務局將主動辦理退稅;惟車輛若在同一日辦理過戶及停駛,無從得知是新或原車主辦理停駛,無法主動退稅,需辦理停駛的車主檢附停駛異動登記書影本向地方稅務局申辦退稅。
該局貼心提醒,於申請退稅時,勾選同意採直撥退稅方式退還溢繳稅款,並提供車主本人金融機構存款帳號,待完成退稅程序後,稅款將直接匯入帳戶,快速又方便,歡迎多加利用。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453至2460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603至6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211至212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208至2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207及210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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