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里幹事
發布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發布日期:
112-09-18
截止日期:
112-09-22
徵才機關:
桃園區公所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 系:
綜合行政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民政課(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有效日期:
112-09-18~112-09-22
資格條件: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市民活動中心維護管理。
二、市民活動中心租借業務。
三、里佳節聯誼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市民活動中心租借業務。
三、里佳節聯誼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資訊: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公所調閱。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甄選結果將於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徵才資訊」項下(聯絡人:李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通知。甄選結果將於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徵才資訊」項下(聯絡人:李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聯絡人 :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8058分機3502
電子信箱:
10045893@mail.tycg.gov.tw
最後更新日期:1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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