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資訊
以工代賑(按時計酬人員)
發布單位: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發布日期:
112-09-12
截止日期:
112-09-28
徵才機關:
桃園區公所
人員區分:
以工代賑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1樓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社會課
有效日期:
112-09-12~112-09-28
資格條件:
一、須年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
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列冊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列冊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社會福利及櫃檯相關業務、接聽電話或所外清潔維護工作
聯絡資訊:
E-Mail:10025524@mail.tycg.gov.tw(聯絡人:劉小姐03-3348058分機1204)。
詳細內容:
一、請檢具甄選報名表(請自行購買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以工代賑」,於112年9月28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社會課【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資格不符。
二、時薪標準依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計算(112年為176元)。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市政府全額支應,倘本計畫終止或經費不足則提前解僱。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結果將於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徵才資訊」項下(聯絡人:劉小姐03-3348058分機1204)。
二、時薪標準依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計算(112年為176元)。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市政府全額支應,倘本計畫終止或經費不足則提前解僱。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結果將於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徵才資訊」項下(聯絡人:劉小姐03-3348058分機1204)。
聯絡人 :
劉小姐
聯絡電話:
03-3348058分機1204
電子信箱:
10025524@mail.tycg.gov.tw
最後更新日期:1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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