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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注意!112年6月30日開始施行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記點、記次、道安講習相關新制詳請查詢監理服務網。 駕駛注意!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防制選舉賭盤妨害選舉公平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 3345155。 保證獲利投資模式多詐騙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 334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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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請多利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專用電子郵件信箱回傳執行案件繳費收據以即時銷案
發布單位:
積案催收課
發布日期:
110-10-15
提供單位:
交通事件裁決處
詳細內容:
為避免已繳費之行政執行案件重複扣押之情事,請多利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官方網站(https://www.tyy.moj.gov.tw/)為民服務專區之專用電子郵件信箱(tyypay@mail.moj.gov.tw),回傳繳費收據及可供查詢執行案號之公文書或通知,將有專人協助辦理銷案事宜。
 
最後更新日期:1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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