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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注意!112年6月30日開始施行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記點、記次、道安講習相關新制詳請查詢監理服務網。 駕駛注意!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防制選舉賭盤妨害選舉公平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 3345155。 保證獲利投資模式多詐騙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專線03- 334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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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112年4月6日公布本市轄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
發布單位:
交通事件裁決處
分  類:
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發布日期:
112-04-06
詳細內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第5項規定。
一、旨案違規人包含張嘉毓、洪岳郎、黃褔明、陳志彬、吳正柔、黃峻偉、曾喬宇、卓信宏、王繼正、林於明、簡崇福、湯銓山、張春明、曾鳴鋒、邱鉦宗等15人,於十年內酒駕累犯,依法予以公告。
二、違規人公布順序係以違規日期排序,同一違規日者以姓氏筆劃排序。
相關附件:
  第41次酒駕公布名單-1120406.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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