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流程 | 步驟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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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退還 | 於履約期滿或保固期滿後,檢附收據以書面提出申請退還事宜。 |
2.專人收件 | 由專人收件後,分發承辦人以最速件方式辦理。 |
3.辦理退款 | 承辦人惠半開等案件需求單位確認無待辦事項,會辦會計、出納協辦退款事宜。 |
4.主管裁示 | 陳閱主管裁決。 |
5.通知退還 | 通知申請廠商領取支票或釐清代辦事項再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