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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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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桃園市參加全民運動會奪金項目第1年培訓計畫」開放申請
發布單位:
全民運動科
分  類:
補助專區
發布日期:
112-01-19
截止日期:
112-12-31
詳細內容:
依據「桃園市參加全民運動會奪金項目培訓經費補助要點」辦理。

一、補助對象:為協助本府組隊之本市學校、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或合法立案之體育團體 。
二、採計及補助之競賽種類:以最近一次(111年)舉辦完畢之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所定競賽種類為限。
三、補助金額:以選手於全民運動會各競賽種類獲得之金牌計算,其內容及基準如下:
(一)第一類 巧固球、滑輪曲棍球、沙灘手球、輕艇水球、慢速壘球、躲避球及合球等各種球類團體競賽,每獲得金牌一面,補助新臺幣20萬元。
(二)第二類 第一類以外之競賽種類,每獲得金牌一面,補助新臺幣10萬元。
(三)前二款之補助金額,採男女分組,並依各競賽種類及項目分別累計計算。
四、得申請期間:以選手獲得金牌之次年度起二年內為限。
五、112年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31日止。
六、申請辦法:得申請單位須至「桃園市運動選手培訓暨獎補助申請管理系統」(網址:http://sport.tycg.gov.tw/)填報申請資訊,並將下列資料以紙本送交本局:
(一)補助申請表。
(二)112年度培訓計畫書。
(三)選手培訓名冊暨資料表。
(四)經費概算表。
(五)111年全民運動會金牌獎狀影本。
(六)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七、檢附「桃園市參加全民運動會奪金項目培訓經費補助要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供下載。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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