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協助桃園市經濟弱勢家庭,社會局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商品券,以票券替代現金方式,購買民生食品及用品,提供多元化福利服務,凡經社會局社工員評估有需求之家庭,依家戶之實際狀況發給票券,可至超商兌換所需民生食用品,滿足經濟弱勢家庭基本生活所需,穩定其家庭功能,增強其自立能量,減少因貧窮所引發之社會問題。 |
服務對象 設籍或居住本市之經濟弱勢家庭,經社會局社工員評估,並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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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式 經社工員評估有基本生活需求之弱勢家庭,可採分次或一次發券,提供每戶面額100元之實物代券,持券人可持該券至社會局合作之超商(市)門市,兌換與該券面額等值之基本生活食品及用品。 |
生活券兌換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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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券可供應兌換之範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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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請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電話:03-335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