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權•性平
婦權•性平
CEDAW公約
1979(民國6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並在1981(民國70)年正式生效,其內容闡明男女平等享有一切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和政治權利,締約國應採取立法及一切適當措施,消除對婦女之歧視,確保男女在教育、就業、保健、家庭、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等各方面享有平等權利。此一公約可稱之為「婦女人權法典」,開放給所有國家(state)簽署加入,不限於聯合國會員國,全世界已有189個國家簽署加入。 CEDAW內容詳列各項性別平等權利,包含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權、參與國際組織權、國籍權、教育權、就業權、農村婦女權、健康權、社會及經濟權、法律權、婚姻及家庭權等。 鑑於保障婦女權益已成國際人權主流價值,為提升我國之性別人權標準,落實性別平等,行政院爰於2006(民國95)年7月8日函送CEDAW公約由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於2007(民國96)年1月5日議決,2月9日 總統批准並頒發加入書。為明定CEDAW具國內法效力,行政院於2010(民國99)年5月18日函送「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草案,經立法院2011(民國100)年5月20日三讀通過, 總統6月8日公布,自2012(民國101)年1月1日起施行。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必需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消除性別歧視,並積極促進性別平等各級政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性別人權保障之規定,並應籌劃、推動及執行公約規定事項。同時需依照CEDAW規定,每4年提出我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公約所保障各項性別人權規定所需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另各級政府機關應於施行法施行3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以符合CEDAW規定。 CEDAW於國內生效是我國推動性別平等的重要里程碑,促使我國性別人權狀況與國際接軌,不同性別權益均獲得平等保障,逐步消除性別歧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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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女/年
「樂活性平 綻放青春」~台灣女孩日(10月11日)宣導活動 為響應聯合國2012年宣布10月11日為第1屆「國際女孩日」,呼籲各國重視並投資女孩,期能幫助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與照顧,我國亦響應聯合國「國際女孩日」,主張「重視女孩、投資女孩」,將每年10月11日訂為「臺灣女孩日」,本局每年於9~10月皆辦理相關宣導活動,響應「臺灣女孩日」,讓你(妳)我一齊樂活性平、綻放青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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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婦女
桃園花木蘭為性平出征系列 桃園市性平宣導系列活動以「花木蘭」為象徵,系統性、主題性、延續性的在大桃園13個行政區宣導性別平等,除了以主題性進行性別平等宣導,並培力了眾多在地花木蘭性平宣講種子,卓越的成效獲得了105年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性別平等創新獎」的肯定!將桃園薰陶為一座性別友善的大城,期待大家一起來響應,讓桃園市充滿性別平等、幸福升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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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婦女
姐姐們也愛性別平等 高齡社會來臨,女性平均餘命多於男性、獨居人數日漸增長,中高齡女性儼然成為高齡社會最需關注的主要對象,本局為強化社會互動、提供福利資訊及心理支持,並視其需要提供經濟、照顧等資源轉介,並進一步引領中高齡女性走出家門、參與社區鄰里活動,達到在地老化,特別規劃中高齡婦女社區參與相關活動,除了辦理「姊姊們也很會 UP UP-中高齡婦女數位學習課程」,縮短世代數位落差,也辦理社區女性培力及社會參與計畫,於大溪、新屋、龍潭、龜山區進行社區家庭訪視與關懷,提供相關諮詢與轉介,並促進中高齡女性參與社區活動。
為讓長輩有學習性平新知、社會參與及展現自我的機會,社會局舉辦「性平好聲音」K歌比賽,打造高齡者專屬性平歌唱舞臺。透過最受銀髮族歡迎的卡拉OK歡唱比賽,15位參賽者一展歌喉及發揮老歌新解的性平意識,讓長輩們在歌聲中愛上性平。桃園首創「性平好聲音」K歌比賽,透過長輩的歌聲,翻轉性平觀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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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婦女
原住民族女力培育 透過CEDAW公約檢視發現台灣偏鄉地區原本就是處於弱勢,而原住民更是相對的弱勢,對於原住民女性來說族群歧視仍普遍存在,藉由本培育計畫,期望復興區原住民族女力培力、結合當地學校、社區活動,宣導性別平等。 另外印製桃園原住民婦女性別平等倡議暨領袖培育DM,介紹「原鄉好客棧」服務據點及服務內容。自製性平教材:106年印製女性故事手札500本分送45個單位;107年出版性平教材《格內令•巴萊~婚姻泰雅Gaga》;108年出版《泰雅、性別與法律》,並於109年出版以阿美族婦女為主軸的《這棟大樓是爸爸媽媽蓋的》等性平教材,作為原住民文化特色之性平宣導教材。
![]() ▲自製原住民性平教材與出版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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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
性平亮起來!新住民友善服務 隨著全球化的現象,多元族群與多元文化的需求與日俱增,新住民跨海來台,面臨文化、習俗、宗教及價值觀等各種衝突,在經濟就業、婚姻關係、親職教養、歸化國籍、醫療及自我調適等問題需求,卻常因語言適應問題,無法順利表達溝通,導致誤解或無法妥善運用相關資源。為減少新住民在臺因語言溝通所產生之隔閡,保障其權益,本局積極培訓優秀通譯人才投入服務,辦理通譯人員培訓課程,以提升服務品質,強化社福資訊的推廣效力;同時鼓勵更多雙語人才投入通譯服務行列,提供新住民朋友更廣泛的資源協助。 另外,本局透過辦理友善社區表揚遴選計畫,鼓勵本市合法立案之人民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基金會等民間單位,及本市或中央機關依法設立(備)案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持續推動新住民友善服務措施,營造新住民家庭友善生活環境,打造多元文化友善社會,使得新住民社區居住友善、溝通友善,讓新住民性平亮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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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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