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歲育兒經濟補助
0-2歲育兒津貼112年新制
發布單位:
兒童托育科
分 類:
經濟補助
發布日期:
112-01-04
詳細內容:
目的
為協助家庭照顧兒童,減輕父母育兒負擔,並據以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一百零七年至一百十三年)發放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並鼓勵參與親職教育。
申請資格
一、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申請人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
二、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EX.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第 2 、3 名以上子女等)
受理單位
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向兒童戶籍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
新舊制差異
一、取消排富條款:自112年1月1日起取消所得稅超過20%不得補助規定。
二、提高發放金額:111年8月起育兒津貼加碼補助每月5,000元。
三、第2胎加碼:原第3胎加碼改為從第2胎便開始加碼,以擴大發放對象。
四、擴大補助對象: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補助不得同時請領規定,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的家庭,也可以請領。
注意事項:
如果您 111 年度申請時因綜合所得稅稅率超過 20%而不符合請領資格, 112 年 1 月起取消排富限制後,仍須檢具申請文件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 鄉(鎮、市、區)公所重新提出申請。待審核通過後,將溯及自 112 年符 合資格規定之月份起發放津貼。
各區公所社會課洽詢電話
桃園區公所社會課 (03)3348058 轉1211、1207
中壢區公所社會課 (03)4271801 轉1203
八德區公所社會課 (03)3683155 轉164、167
平鎮區公所社會課 (03)4572105 轉2223
楊梅區公所社會課 (03)4783683 轉136、138
大溪區公所社會課 (03)3882201 轉317
蘆竹區公所社會課 (03)3520000 轉169、170
龜山區公所社會課:(03)3203711 轉857
龍潭區公所社會課 (03)4793070 轉1210
大園區公所社會課 (03)3867703 轉611、612
觀音區公所社會課 (03)4732121 轉143、126
新屋區公所社會課 (03)4772111 轉313、316
復興區公所社會課 (03)3821500 轉1207
為協助家庭照顧兒童,減輕父母育兒負擔,並據以執行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一百零七年至一百十三年)發放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並鼓勵參與親職教育。
申請資格
一、 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二、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三、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指與政府簽訂合作契約之居家托育人員、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托嬰中心)
申請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申請人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
二、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其中一方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EX.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第 2 、3 名以上子女等)
第1名子女 | 第2名子女 | 第3名子女以上 | ||
---|---|---|---|---|
111年8月1日起 | 一般戶 | 5000 | 6000 | 7000 |
中低收入戶 | ||||
低收入戶 |
受理單位
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向兒童戶籍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
新舊制差異
一、取消排富條款:自112年1月1日起取消所得稅超過20%不得補助規定。
二、提高發放金額:111年8月起育兒津貼加碼補助每月5,000元。
三、第2胎加碼:原第3胎加碼改為從第2胎便開始加碼,以擴大發放對象。
四、擴大補助對象: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弱勢兒童及少年補助不得同時請領規定,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的家庭,也可以請領。
注意事項:
如果您 111 年度申請時因綜合所得稅稅率超過 20%而不符合請領資格, 112 年 1 月起取消排富限制後,仍須檢具申請文件向兒童戶籍所在地之 鄉(鎮、市、區)公所重新提出申請。待審核通過後,將溯及自 112 年符 合資格規定之月份起發放津貼。
各區公所社會課洽詢電話
桃園區公所社會課 (03)3348058 轉1211、1207
中壢區公所社會課 (03)4271801 轉1203
八德區公所社會課 (03)3683155 轉164、167
平鎮區公所社會課 (03)4572105 轉2223
楊梅區公所社會課 (03)4783683 轉136、138
大溪區公所社會課 (03)3882201 轉317
蘆竹區公所社會課 (03)3520000 轉169、170
龜山區公所社會課:(03)3203711 轉857
龍潭區公所社會課 (03)4793070 轉1210
大園區公所社會課 (03)3867703 轉611、612
觀音區公所社會課 (03)4732121 轉143、126
新屋區公所社會課 (03)4772111 轉313、316
復興區公所社會課 (03)3821500 轉1207
聯絡人 :
蔡先生、鄭小姐
聯絡電話:
6317、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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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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