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府辦理「平鎮區華安街(平東路239巷16弄至平東路)」第1場公聽會會議記錄。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及「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府於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2點假桃園市平鎮區三安集會所召開「平鎮區華安街(平東路239巷16弄至平東路)」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詳附件。
二、本場公聽會紀錄記載「事由」、「時間」、「地點」、「主持人及紀錄人姓名」、「出席單位及人員姓名」、「出席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興辦事業計畫概況」、「興辦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合法性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