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政策與法規

桃園市政府人事處受理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申訴之管道
發布單位:
人事室
分  類:
性別平等政策與法規
發布日期:
106-12-11
詳細內容:

本處受理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申訴之管道如下:
    專線電話:03-3322101轉7304、03-3393697
    專線傳真:03-3342906
    專用信箱或電子信箱:10020681@mail.tycg.gov.tw
    專責處理人員姓名或單位名稱:葉人事管理員

上開申訴管道設置係依據本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第3點規定辦理。

相關附件:
  修正發布函.pdf
  修正發布要點.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7
瀏覽人次:326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