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權責單位:
人事處
分 類:
公共行政
發布日期:
112-03-20

一、本府原上下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息,且有1小時的彈性上下班時間。
二、另本府所屬12個區公所及地政事務所彈性上下班時間為30分鐘,戶政事務所則不實施彈性上下班。
三、考量本府市政大樓為人潮密集區域,為可有效分散人流、避免群聚,爰本府市政大樓彈性上下班時間,自110年5月20日起上班時間調整為上午7時30分至10時,下班時間配合調整為下午4點30分到7時,以分散上下班人潮,至非市政大樓及其他為民服務機關彈性上下班時間,授權由各該機關自行彈性調整。
四、近期指揮中心因應疫情趨緩,已逐步鬆綁相關防疫規範,爰本府配合調整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自111年12月1日起,上班時間調整為上午7時30分至9時30分,下班時間配合調整為下午4點30分到6時30分,至非市政大樓及其他為民服務機關擴大彈班時間,授權由各該機關於上開時段內自行彈性調整。
二、另本府所屬12個區公所及地政事務所彈性上下班時間為30分鐘,戶政事務所則不實施彈性上下班。
三、考量本府市政大樓為人潮密集區域,為可有效分散人流、避免群聚,爰本府市政大樓彈性上下班時間,自110年5月20日起上班時間調整為上午7時30分至10時,下班時間配合調整為下午4點30分到7時,以分散上下班人潮,至非市政大樓及其他為民服務機關彈性上下班時間,授權由各該機關自行彈性調整。
四、近期指揮中心因應疫情趨緩,已逐步鬆綁相關防疫規範,爰本府配合調整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自111年12月1日起,上班時間調整為上午7時30分至9時30分,下班時間配合調整為下午4點30分到6時30分,至非市政大樓及其他為民服務機關擴大彈班時間,授權由各該機關於上開時段內自行彈性調整。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0
瀏覽人次:7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