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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楊梅體育園區預算暴增 工程延宕 監院糾正桃市府」案,市府回應說明

  • 發布單位:新聞聯繫科
  • 資料提供單位:新聞處

有關報載「楊梅體育園區預算暴增 工程延宕 監院糾正桃市府」案,市府回應說明如下:

有關監委指出楊梅體育園區總經費暴增部份,體育局莊佳佳局長表示,主要係土地徵收條例於101年修正為「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因此原先縣政府於103年編列5億元,以及市府在104年編列7億元之用地取得經費,與市價有所落差,導致無法徵收,這是法規變動,也是對於地主權益採取市價保障的新政策,因此,以原來編列的預算徵收,是違反土地徵收條例。本案無預算暴增問題。

在桃園市升格後,市府便積極推動,即於104年底,調整本案開發方向為分段開發分期徵收,並於104至106年間召開協議價購會議、用地取得公聽會等各相關作業,至107年7月完成土地徵收作業,因此楊梅體育園區工程預算根本沒有暴增問題,而是土地價購經費提高所致。

有關未依規定辦理可行性評估等先期作業部份,莊局長指出,原桃園縣政府為解決楊梅地區長期運動場館不足,楊梅鎮公所於82年進行規劃,惟迄至100年仍未有相關計畫推動,原縣政府後於民國100年決議籌劃興建楊梅體育園區後,才於102及103年度編列本計畫之103及104年度用地取得預算時,當時並未執行可行性評估等先期作業,也未擬定中長程公共建設計畫。

莊局長說,市府在升格後繼續推動這個建設計畫,調整開發方向為分段開發分期徵收,並於104至106年間召開2次協議價購會議、4次用地取得公聽會等各相關作業,說明本案規劃方向,希望避免以徵收手段強制取得用地,力求與市民達成共識以溫和手段取得所需土地,後續即發放徵收補償價金,執行用地取得預算約11億元,至107年7月完成土地徵收作業,也大幅提高執行率。

市府為符合發展需求,調整工程量體,於該體育園區規劃楊梅運動中心、國家跆拳道訓練中心、體育展演中心三大主體工程,相信完工後對國家體育和展演必有正面幫助;此外,市府並成功爭取中央補助款6億元,並同步辦理後續園區委外營運招商作業,積極推動本開發計畫,目前楊梅體育園區興建計畫用地取經費實際執行約11億元、工程經費約14億元,總計約需25億元(包含6億元中央補助款),已依實際需求方向調整,亦未有預算暴增情事。

另為改善園區周邊交通狀況,市府已先行辦理裕成路道路拓寬工程,預計109年3月完工,主體工程部分同步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都市設計審議及園區紅火蟻防治等相關作業,預計本年度9月即可全面動工,園區包含跆拳道訓練、運動中心及展演空間等機能,將成為國家體育及展演的優質場地,也平衡桃園南北都市發展,計畫成效可期,未來將積極趕辦達成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