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發布單位:
就業職訓服務處
分  類:
企業專區
發布日期:
110-06-17
詳細內容:

一、 目的: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防治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 
二、 補助對象:勞雇協商減少正常工時並經通報事業單位所在地所屬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之事業單位及受僱勞工。 
三、 補助標準:
(一)勞工:
1.免費參加事業單位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
2.勞工於參加訓練課程,得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補助標準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168元發給。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每月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之工時數,每月最高為144小時。
(二)事業單位: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35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等。 
四、 申請流程:事業單位經勞資協議實施減班休息,經通報桃園市政府勞動局且經核定後,即由就業服務處針對轄區內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事業單位提供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之相關訊息、就業服務資源資訊等就業服務,並轉介欲申請本計畫之事業單位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申請,必要時偕同該分署至事業單位訪視輔導及說明。 
五、 聯絡資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03-4855368
六、送件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相關附件:
  勞動部公告.pdf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pdf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事業單位申請表單.xls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事業單位申請表單.ods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勞工自行參訓表單.docx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勞工自行參訓表單.odt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事業單位申請表單填寫範例.xlsx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事業單位申請表單填寫範例.ods
最後更新日期:111-01-19
瀏覽人次:228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