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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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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補助] 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
發布單位:
勞動條件科
分  類:
企業托育專區
發布日期:
111-12-21
詳細內容:

 托兒設施及措施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事業單位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同條第2項亦規定,主管機關對於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應給予經費補助之規定,為鼓勵事業單位依法落實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以提供育兒員工更安心與貼心的服務設備,有利營造友善職場。

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輔導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辦理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促進勞工就業安定及建立友善性別職場環境,特訂定桃園市政府補助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實施計畫。

法源: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網址: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

相關附件: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pdf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pdf
  112年桃園市政府補助事業單位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計畫.pdf
  桃園市112年哺集乳室經費申請範例附件一之一至一之二.doc
桃園市112年哺集乳室經費申請範例附件一之一至一之二.odt
  桃園市112年哺集乳室申請及結報書表空白表單附件一之一至一之四及領據.doc
桃園市112年哺集乳室申請及結報書表空白表單附件一之一至一之四及領據.odt
  桃園市112年哺集乳室結報書表範例.doc
桃園市112年哺集乳室結報書表範例.odt
  桃園市112年托兒設施措施申請範例附件二之一至二之五.doc
桃園市112年托兒設施措施申請範例附件二之一至二之五.odt
  桃園市112年托兒設施措施申請表單空白表單附件二之一至二之八.doc
桃園市112年托兒設施措施申請表單空白表單附件二之一至二之八.odt
  桃園市112年托兒設施措施核銷表單範例附件二之六至二之八.doc
桃園市112年托兒設施措施核銷表單範例附件二之六至二之八.odt
  112年哺集乳室考核表.pdf
  112年托兒措施考核表.pdf
  112年托兒設施考核表.pdf
最後更新日期:1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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