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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直轄市法規整備

103年12月25日府法制字第1030320738號令(廢止組織類法規)
發布單位:
法務局
分  類:
改制直轄市法規整備
發布日期:
105-09-26
詳細內容:
103年12月25日府法制字第1030320738號令(廢止組織類法規)
廢止「桃園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等一百二十八種組織自治法規(詳如附件清冊),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相關附件:
  103年12月25日府法制字第1030320738號令(廢止組織類法規).pdf
  桃園縣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組織自治法規廢止清冊附件.pdf
最後更新日期:11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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