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代為標售112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公告
發布單位:
登記課
分 類:
地籍清理公告
發布日期:
112-03-28
截止日期:
112-06-30
詳細內容:
一、依據地籍清理條例第13條規定辦理。
二、按地籍清理條第13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代為標售土地前,應公告3個月。」本標售案公告期間自民國112年3月30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
相關附件:
桃園市政府公告.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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