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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檔案應用申請案件核准之期限?
發布單位:
行政課
分  類:
常見問題
發布日期:
109-09-14
詳細內容:
承辦單位檢查申請案件是否符合規定,如有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通知申請人7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無可補正者,得駁回申請;最遲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如有補正資料者,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
最後更新日期:1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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