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措施介紹
地政i郵箱
發布單位:
資訊課
分 類:
便民服務措施
發布日期:
110-08-11
詳細內容:
地 政 i 郵 箱
桃園市各地政單位於110年8月13日起,與桃園郵局合作,擴大i領件服務據點至全台的i郵箱服務櫃
- 申請人至地政事務所送件時,請填妥申請書向服務人員申請i郵箱領件服務。
- 登記案件辦理完成後,由地政事務所將案件相關文件寄送至指定之i郵箱。
- 申請人接收郵局簡訊通知,請於接到簡訊後3日內前往取件。
若超過期限都沒去開櫃領件,會將文件退至就近支局招領2天,招領逾期後則會將文件退回至原地政事務所,申請人須持申請案印章及收據至地政事務所取件。
PS:有申請i郵箱取件的民眾如果收到「結案簡訊」還不要急著出門喔,請等收到「郵局的簡訊通知」後再去開櫃才會有案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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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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