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計畫緣起
本案於開發後將提供公共設施用地約5.99 公頃供土地所有權人及鄰近民眾使用,得以有效紓解鄰近土地發展趨於飽和之情況,居住之生活條件及環境亦可獲得改善,加上目前徵收補償及公有土地作價皆已採市價,對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已有所保障。
大溪老城區發展已趨飽和確有增加住宅區、商業區土地之需,在地之大溪區公所、大溪地政事務所及本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大溪中隊等機關亦有洽公空間老舊狹小不便情形,須辦理重大整體開發建設取得相關用地。
二、計畫目的
(一)因應人口成長、住宅區及商業區發展飽和情形,需取得都市發展土地。
(二)配合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園區計畫,妥適保存及利 用機二用地具有文化保存價值之建物及空間。
(三)透過整體開發興闢機關及公共設施用地,解決辦公 廳舍空間不敷使用問題,提升都市生活及服務機能。
三、計畫內容
本案範圍位於大溪都市計畫區之西南隅,東鄰康莊路、西接住宅區及保護區、南至都市計畫範圍界、北約至康莊路與中華路口,面積原依「變更大溪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九案及變十一案內容,為13.60 公頃,109 年3 月辦理都市計畫重新公開展覽期間,財團法人天主教聖母無原罪方濟傳教修女會陳情將其所屬康莊段218 地號土地 (面積939 平方公尺)剔除,經參採人陳意見調整並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 年7 月28 日第973 次會議同意不納入區段徵收範圍,造成面積有所差異,目前為13.50 公頃。
四、目前進度
本案前於107年7月經內政部土徵小組通過本案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都市計畫已於108年12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嗣於109年3月補辦都市計畫公展,109年7月經內政部都委會審定,110年8月報請內政部審議範圍及抵價地比例,經內政部110年12月召開土徵小組專案小組審議及111年3月函送之會議紀錄,本府已於4月26日補充修正完畢後報部,內政部於111年10月20日核定範圍及抵價地比例。112年2月8日至17日辦理地上物查估。
五、未來推動重點
預計113年5月辦理公告徵收,114年至115年辦理公共工程施工及土地分配作業,116年4月完成全區開發。
六、聯絡我們
大溪行政園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專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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