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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防疫專區

【地政登記業務申辦Q&A】Q7:向銀行設定之抵押權已清償,疫情期間無法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辦抵押權塗銷登記,有無其他辦理方式?
發布單位:
地籍科
分  類:
地政防疫專區
發布日期:
110-06-07
詳細內容:
Q7:向銀行設定之抵押權已清償,疫情期間無法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辦抵押權塗銷登記,有無其他辦理方式?

A:如需於防疫期間辦理者,建議得採下列辦理方式擇一辦理:

1.得逕將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債務清償證明書及他項權利證明書,以郵寄方式(信封正面左上角請註明「通信申請登記案件」字樣)寄送至土地管轄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補充說明:有關本市得以通信申請登記案件項目,請參閱「Q5:可否透過通信郵寄方式申辦土地登記案件?」(連結)

2.委由金融機構填具登記申請書,並檢附債務清償證明書連同他項權利證明書,逕函送登記機關辦理。(參照內政部85年4月19日台內地字第8504250號函)。
最後更新日期:11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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