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地政局主形象區1
  • 地政局主形象區2
  • 地政局主形象區
友善列印 連結至桃園OpenAPI網站 張貼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字級:

土地法第14條專區

桃園市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
發布單位:
地籍科
分  類:
桃園市不得私有土地範圍
發布日期:
110-06-25
詳細內容:
桃園市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
相關附件:
  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海岸(海堤)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公告文.pdf
  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圖籍.pdf
  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87年土地清冊.xls
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87年土地清冊.ods
最後更新日期:110-07-13
瀏覽人次:1654 人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