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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名簿
發布單位:
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分  類:
自我檢查表
發布日期:
106-04-17
詳細內容:
請領戶口名簿應備證件自我檢查表
一、請攜帶應繳附證件(均查驗正本)。
二、補、換領戶口名簿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下列文件您帶齊了嗎?提醒您先檢查確認並打V
      戶長國民身分證
      印章(或本人簽名)
      原戶口名簿(補領免)
      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填寫委託書交予受託人;受託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
 
 
 
應注意事項:
※規費每份新台幣30元。
※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委託書在大陸地區作成者應經海基會驗證。
※本所服務電話:(03)3862474。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關心您
 
 

 

最後更新日期:10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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