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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婦幼衛生

本市112年度母乳哺育種子講師媒合申請須知
發布單位:
健康促進科
分  類:
婦幼衛生
發布日期:
112-02-23
截止日期:
112-04-13
詳細內容:
 一、目的:為協助本市接生院所及產後機構辦理民眾母乳哺育指導,本局將媒合母乳哺育種子講師共同辦理。
二、申請對象:本市接生醫療院所及產後護理機構。
三、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
(一)本局將媒合母乳哺育種子講師針對孕產婦辦理母乳哺育技能指導共10節課,申請資格以112年尚未有母乳種子講師及111年未與本局合作過之單位優先申請,接生院所及產後護理機構各5家名額,每家申請1節課。
(二)本局僅提供講師鐘點費核實支付;交通費、積分費、場地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申請單位支付。
(三)申請單位自112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至112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至google表單填列宣導活動資料(日期、時間、地點、主題及預計參與人數等),本局以google表單提交時間先後順序審核,申請節數若額滿則提早截止,本局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通過單位。
(四)實際宣導日程依講師可配合之時間調整。
(五)申請網址:https://reurl.cc/yrkV9D
四、其餘注意事項請詳見申請須知(如附件)。
相關連結:
申請網址
相關附件:
  112年度母乳哺育種子講師媒合申請須知.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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