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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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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公告本局健康促進科營養師徵才簡章(臨時人員性質)
發布單位:
衛生局
發布日期:
112-03-16
截止日期:
112-12-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有效日期:
112-03-17~112-03-23
詳細內容:
一、職稱:營養師(臨時人員性質)
二、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一) 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3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三、月酬標準:312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40,466元(含自付勞健保)。
四、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臨時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五、性別:不限。
六、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須具備營養師資格,且具2年以上營養工作經驗為優先。
(二)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七、工作項目: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計畫行政、統計及庶務性工作。
(一) 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 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八、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
九、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2年3月23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至少5個工作日)。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證書、專業證照)。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 最高學歷證件,(如應屆畢業生者,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以A4格式裝訂。
5、 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 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並於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收(註明營養師),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臨時人員簡歷表) 80011050@mail.tycg.gov.tw,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十、甄試方式:面試(含營養試教,100%)。
十一、甄選時程:
(一) 初審通知: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名單(https://reurl.cc/1xzQM8)。
(二) 面試時間:與初審名單同時公告。
十二、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相關附件:
  1123徵才簡章健促科營養師徵才簡章.odt
  簡歷表+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odt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odt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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