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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桃園市政府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懶人包)
發布單位:
文教發展科
發布日期:
112-06-27
截止日期:
112-12-31
提供單位:
文教發展科
詳細內容:
112年度桃園市政府客語認證相關獎勵措施(懶人包)
客語認證獎勵措施摘要: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一、獎勵對象:
設籍本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凡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
二、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
(一)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千元。
(二)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三)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六千元。
三、申請方式:
詳見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公告。(https://ppt.cc/fBYpKx)
【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一、公假補休:
上班時間參加者,核給公假。
假日參加客語認證考試者,如任職於客家重點發展區,初級認證核給半日補休,中級、中高級認證核給一日補休;
任職於非客家重點發展區,由各機關學校或事業機構視業務需要,依上述基準核給補休。
二、獎勵方式:
(一)於所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網站或內部公布欄建立通過客語認證人員榮譽榜。
(二)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或該員工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於公開場合表揚,並得頒發獎牌或獎狀予以嘉勉。
三、行政獎勵:
(一)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
(二)通過中級認證,嘉獎二次。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四)通過高級認證,記功二次。
※同一敍獎事由不得重複獎勵。但取得不同腔調之認證者,不在此限。
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者,不得於其後以通過較低級別認證申請獎勵。
四、於本市參加認證並通過者,得依下列額度核發禮券予以獎勵:
(一)通過初級認證:新臺幣一千元。
(二)通過中級認證:新臺幣二千元。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新臺幣三千元。
(四)通過高級認證:新臺幣五千元。
※已就同一級別認證申請相關補助、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前項獎勵。
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申請獎勵者,應於合格證書核發後二個月內,
檢附前開文件影本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詳見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公告。(https://ppt.cc/fpnDBx)
【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計畫】
一、獎勵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二、獎勵方式:
(一)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二)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 2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 2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三)中高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3,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小功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3,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小功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3,000 元整。
*詳情請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
本要點獎勵對象為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各語別各級別考試之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
一、 通過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1. 通過初級者:每名新臺幣一千元整禮券。
2. 通過中級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整禮券。
3. 通過中高級者以上者:每名新臺幣五千元整禮券。
二、 申請人就同一語別同一級別認證已依「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或本市其他所屬機關之相關規定領有獎勵金(或禮券)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要點獎勵。
三、 申請人如已通過同一語別較高級別認證,不得於其後以較低級別認證依本要點申請獎勵,但同一語別不同腔調(族語)別或不同語言別者,不在此限。
*詳情請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獎勵方式:
一、報名認證人數競賽:
(一)報名比率競賽:
以市府一級機關組、市府其他機關組及大、小學校組等4組為參賽單位,
取報名112年度各級別客語認證團隊成員人數達該機關員工(大小學校組含學生人數及員工人數)數比率較高者之各組前3名(原則各組1名):
第一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8,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7,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6,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二)報名總數競賽:
以農漁會組、里別組及民間團體組等3組為參賽單位,
取報名112年度各級別客語認證總人數較高者之各組前3名:
第一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8,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7,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6,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二、通過認證比率競賽:
112年度各級別客語認證報名人數通過率至少須達60%(含),
再依通過率高低取前3名:
第一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三、上述獎項屆時得依實際情形從缺或調整名額。
四、各參賽單位推派1名為代表聯絡人,負責與主辦機關聯繫及禮券領取等事宜,並應自行釐清獎勵獎項之分配,如有爭議均與主辦機關無涉。
五、禮券由主辦機關以掛號郵寄至參賽單位之聯絡地址或安排於公開場合頒贈。
*詳見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公告。(https://ppt.cc/f0woTx)
客語認證獎勵措施摘要: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一、獎勵對象:
設籍本市民眾(不含高中以下學生),凡報名參加當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合格者。
二、獎勵金核發基準如下:
(一)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一千元。
(二)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二千元。
(三)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新臺幣六千元。
三、申請方式:
詳見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公告。(https://ppt.cc/fBYpKx)
【桃園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員工提升客語能力作業要點】
一、公假補休:
上班時間參加者,核給公假。
假日參加客語認證考試者,如任職於客家重點發展區,初級認證核給半日補休,中級、中高級認證核給一日補休;
任職於非客家重點發展區,由各機關學校或事業機構視業務需要,依上述基準核給補休。
二、獎勵方式:
(一)於所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網站或內部公布欄建立通過客語認證人員榮譽榜。
(二)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或該員工服務之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於公開場合表揚,並得頒發獎牌或獎狀予以嘉勉。
三、行政獎勵:
(一)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
(二)通過中級認證,嘉獎二次。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四)通過高級認證,記功二次。
※同一敍獎事由不得重複獎勵。但取得不同腔調之認證者,不在此限。
已通過較高級別認證者,不得於其後以通過較低級別認證申請獎勵。
四、於本市參加認證並通過者,得依下列額度核發禮券予以獎勵:
(一)通過初級認證:新臺幣一千元。
(二)通過中級認證:新臺幣二千元。
(三)通過中高級認證:新臺幣三千元。
(四)通過高級認證:新臺幣五千元。
※已就同一級別認證申請相關補助、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前項獎勵。
但不同腔調者,不在此限。申請獎勵者,應於合格證書核發後二個月內,
檢附前開文件影本向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提出申請,並由各機關學校、事業機構逕依權責辦理之。
*詳見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官網公告。(https://ppt.cc/fpnDBx)
【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計畫】
一、獎勵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
二、獎勵方式:
(一)初級:
1.國小:由學校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1,000 元整。
(二)中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嘉獎 2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嘉獎 2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2,000 元整。
(三)中高級:
1.國小:由本府教育局核予獎狀 1 紙及每名核發獎金 3,000 元整。
2.國中:由學校核予小功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3,000 元整。
3.高中(職):由學校核予小功 1 次及每名核發獎金 3,000 元整。
*詳情請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要點】
本要點獎勵對象為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各語別各級別考試之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代理教師)。
一、 通過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1. 通過初級者:每名新臺幣一千元整禮券。
2. 通過中級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整禮券。
3. 通過中高級者以上者:每名新臺幣五千元整禮券。
二、 申請人就同一語別同一級別認證已依「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
「桃園市政府鼓勵原住民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或本市其他所屬機關之相關規定領有獎勵金(或禮券)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要點獎勵。
三、 申請人如已通過同一語別較高級別認證,不得於其後以較低級別認證依本要點申請獎勵,但同一語別不同腔調(族語)別或不同語言別者,不在此限。
*詳情請洽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客語能力認證團體報名獎勵計畫】
獎勵方式:
一、報名認證人數競賽:
(一)報名比率競賽:
以市府一級機關組、市府其他機關組及大、小學校組等4組為參賽單位,
取報名112年度各級別客語認證團隊成員人數達該機關員工(大小學校組含學生人數及員工人數)數比率較高者之各組前3名(原則各組1名):
第一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8,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7,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6,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二)報名總數競賽:
以農漁會組、里別組及民間團體組等3組為參賽單位,
取報名112年度各級別客語認證總人數較高者之各組前3名:
第一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8,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7,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6,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二、通過認證比率競賽:
112年度各級別客語認證報名人數通過率至少須達60%(含),
再依通過率高低取前3名:
第一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原則各組1名):新臺幣10,000元整及獎狀一幀
三、上述獎項屆時得依實際情形從缺或調整名額。
四、各參賽單位推派1名為代表聯絡人,負責與主辦機關聯繫及禮券領取等事宜,並應自行釐清獎勵獎項之分配,如有爭議均與主辦機關無涉。
五、禮券由主辦機關以掛號郵寄至參賽單位之聯絡地址或安排於公開場合頒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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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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