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本處組織架構,說明如下:
一.業務單位計有安全維護科、政風預防科、政風查處科。
二.幕僚單位計有秘書室、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各1員。
三.另設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本市所轄機關辦理採購事宜。
一.業務單位計有安全維護科、政風預防科、政風查處科。
二.幕僚單位計有秘書室、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各1員。
三.另設採購稽核小組,稽核監督本市所轄機關辦理採購事宜。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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