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府依上開要點辦理校長遴選作業順序為:(一)任期屆滿校長之連任。(二)現職校長之遴選。(三)曾任及候用校長之遴選。
三、凡現職校長「任期屆滿」欲留(延)任原校或轉任他校,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欲轉任他校者,即日起至112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止,至「本市國民小學校長遴選系統」(網址:http://selection.twnpo.com/)登入,註冊新帳號(e-mail)(已註冊者免重新註冊)填報個人資料及志願學校,並得填報預估調動缺額(含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者),本次填報請務必將個人所有志願學校填出,以利遴選作業。
四、請將校長遴選申請表(請由系統印出後核章)正本1份放入信封並於彌封處簽名或蓋章,於112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前派員或親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黃彥芳老師),並於現場簽名確認,逾時歉難受理;倘無簽名確認,則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五、本案缺額名單及校長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名單詳如附件,倘有錯誤,請儘速洽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更正,電話:3322101分機7420。若有更動,將另案通知。
六、檢附本市112年度第1次缺額及應(得)參加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名單及校長遴選申請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