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0457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並審酌各地區及各家庭面 臨之情形殊異,爰全國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如有基 於防疫目的,為其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請學校從寬認定 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 因此扣減其學業成績評量之成績。
三、另請提醒請假學生儘量待在家、不要外出,進行自我健康監 測,並妥為規劃在家學習之進度與內容,善用相關學習平台 ,利用此期間落實自主學習。
四、請學生及教職員工務必落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強環境消 毒、增加量測體溫頻率及維持教學場域之室內通風等防疫工 作,如人員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儘速就醫不上課/上 班。
五、檢附110年5月15日「教育部通報」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