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規劃科】公告實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 畫區段徵收工程)案」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10310721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2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1年10月28日台內營字第11108183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1年11月18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 一 )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 二 )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 三 )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