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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公告實施「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風景區及河川區為道路用地)(配合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大嵙崁清淤輸送系統)案」。
發布單位:
都市計畫科
發布日期:
112-02-10
截止日期:
112-08-31
提供單位:
都市計畫科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020016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風景區及河川區為道路用地)(配合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大嵙崁清淤輸送系統)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2年1月19日內授營中字第1120800716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2年2月10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龍潭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龍潭區公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020016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風景區及河川區為道路用地)(配合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大嵙崁清淤輸送系統)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2年1月19日內授營中字第1120800716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2年2月10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龍潭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龍潭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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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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