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3樓畫廊
發布單位:
閩南及民俗文化科
分 類:
文化局場地
發布日期:
106-02-16
詳細內容:
展室名稱: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3 樓畫廊
場地大小:空間尺寸請見下方平面圖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21 號 3 樓
適合藝術類型:皆可(平面類較佳)
※ 畫廊照片及平面圖如下
3 樓畫廊
3 樓畫廊
3 樓畫廊
3 樓畫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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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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