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文化資產 > 有形文化資產 > 文化景觀

文化景觀

友善列印 連結至桃園OpenAPI網站 張貼至「Facebook」 張貼至「Plurk」 字級設定:
大溪公園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文化景觀
發布日期:
109-07-10
詳細內容:
大溪公園內許多日治時期的設施,在戰後及公園不斷重新修建的過程中,除了部分保存舊構之外,多數至今仍大致維持原有面貌的元素,包括硬體設施、建築、風貌景觀等。各時期的歷史沿革如下:
一、1901年大嵙崁辦務署開始土地買收,並規畫成為大溪郡役所及警察宿舍用地。 二、1909年大溪公園前身「崁津公園」完工並舉行開園式,園內種樹,中央設有理蕃紀念碑,由於景色優美,亦即成為避暑勝地。 三、1912年桃園廳長西美波向當時的總督府佐久間左馬太提出設置大嵙崁公園計畫,可從臺灣省總督府公文類纂之《大嵙崁公園設置區域及管理方法認可》確認核准公園設置,並紀錄了當時之公園設計書以及設置預算書等資料。 四、1920年代大嵙崁行政名稱正式改為「大溪」,此公園名稱也漸漸定名為「大溪公園」。由於公園鄰近大溪地區各重要祭祀廟宇,也常作為地方文化展演場所,如奉祀開漳聖王的福仁宮,自1925修建廟宇,並計畫於1927冬季慶成建醮,重新塑像,1927年5月27日正午於大溪公園內舉行新像開光典禮。 五、大溪公園的建設在1927臺灣日日新報發起「臺灣八景」投票開始而進入盛期,官民共同策畫欲使大溪公園、角板山、五指山及內橫屏山等勝景上榜,同時大嵙崁街居民奮起投票,企圖將大溪公園擠入八景,但皆落榜。同年8月25日最終評審時增設「臺灣十二勝」,桃園的大溪公園與角板山則皆入選。 六、1920-1930年代,一連串新的公園設施被建設,包括忠魂碑、大溪神社、第二代大溪公會堂、大溪武德殿。
登錄理由:
1.大溪公園具有歷史價值:反映大溪常民生活不同年代的景觀綜整,含清領、日治、戰後不同時期層疊多元的意義。見證日治到戰後的發展與變遷,目前尚存大溪神社遺構、公會堂、武德殿等文化資產。 2.大溪公園具有美學價值:日治時期入選「臺灣十二勝」;地方仕紳以大溪八景為題創作許多詩詞作品,大溪畫家呂鐵州之作品常見對大溪公園之描繪。 3.河階與市街關係密切,形塑大溪的特殊地景,利用河階崖線規劃設計公園為其特色,結合既有之文化資產,具文化景觀價值。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1條 2.<<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
最後更新日期:109-07-10
瀏覽人次:167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