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暫定古蹟「燃藜第紅樓」期限延長公告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古蹟
發布日期:
112-08-17
詳細內容:
公告暫定古蹟「燃藜第紅樓」期限延長一次(六個月)至113年2月16日止。
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3項、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6條第1項、「桃園市112年度第2次文化資產(第一類組)審議會」會議紀錄辦理。
公告事項:
暫定古蹟名稱:燃藜第紅樓
位置或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正大街32號
暫定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中壢區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1467及1468地號
暫定古蹟期間:112年8月16日至113年2月16日
公告理由:本案為兼顧文化資產保存及所有權人財產權益,刻正辦理容積移轉評估試算案及基礎調查研究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3項規定,暫定古蹟期限延長一次。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3項、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第6條第1項規定辦法
依據: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3項、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第6條第1項、「桃園市112年度第2次文化資產(第一類組)審議會」會議紀錄辦理。
公告事項:
暫定古蹟名稱:燃藜第紅樓
位置或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正大街32號
暫定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中壢區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1467及1468地號
暫定古蹟期間:112年8月16日至113年2月16日
公告理由:本案為兼顧文化資產保存及所有權人財產權益,刻正辦理容積移轉評估試算案及基礎調查研究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3項規定,暫定古蹟期限延長一次。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第3項、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第6條第1項規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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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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