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首頁 > 文化資產 > 有形文化資產 > 古蹟

古蹟

友善列印 連結至桃園OpenAPI網站 張貼至「Facebook」 張貼至「Plurk」 字級設定:
公告「燃藜第紅樓」為本市暫定古蹟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古蹟
發布日期:
112-02-17
詳細內容:

公告「燃藜第紅樓」為本市暫定古蹟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暨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暫定古蹟名稱:燃藜第紅樓
位置或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正大街32號
暫定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範圍:中壢區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1467及1468地號
暫定古蹟期間:112年2月17日至112年8月16日
公告理由:依據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第2條所稱緊急情況。
法令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0條及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第 2、4條規定辦法。
 
相關附件:
  暫定古蹟公告.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7
瀏覽人次:24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