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耐爆通信所」及「耐爆通信所─電話班」納入市定古蹟「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並廢止原公告之面積,同時變更指定理由。
發布單位:
文化資產科
分 類:
古蹟
發布日期:
109-08-12
詳細內容:
一、古蹟名稱:前空軍桃園基地設施群。
二、類別:其他(軍事設施)。
三、新增位置或地址:蘆竹區宏昌段334、336、537地號。
四、古蹟及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
(一)新增部份及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
1、「耐爆通信所」:蘆竹區宏昌段334、336地號,面積405.81平方公尺。
2、「耐爆通信所─電話班」:蘆竹區宏昌段537地號,面積226.07平方公尺。
五、公告新增理由及其依據法令:
(一)新增建物之指定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1)為二次大戰期間日人所建機場周邊的通信所防爆設施,曾被美軍地圖鎖定標示,見證二次大戰日軍設施的歷史。
(2)兩處標的物應為一組設施,為避免同時遭受攻擊,而兩棟分開之建物,並分別具有受信及發信功能。且兩處標的物雖位於桃園基地外,但可透過滑行道連結基地,滑行道目前亦為在地居民使用。
2、具稀少性不易再現:戰後國民政府為增加軍眷福利金,特於耐爆通信所設置鎮海肥皂廠,見證當時經濟匱乏,軍方自行生產販賣民生物資之歷史。
(二)修改指定理由:機堡25為戰後桃園基地第一批興築的土製機堡,且因靠近修護棚廠而為各式飛機停放處之ㄧ。
(三)依據法令: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指定基準。
二、類別:其他(軍事設施)。
三、新增位置或地址:蘆竹區宏昌段334、336、537地號。
四、古蹟及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
(一)新增部份及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其地號:
1、「耐爆通信所」:蘆竹區宏昌段334、336地號,面積405.81平方公尺。
2、「耐爆通信所─電話班」:蘆竹區宏昌段537地號,面積226.07平方公尺。
五、公告新增理由及其依據法令:
(一)新增建物之指定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
(1)為二次大戰期間日人所建機場周邊的通信所防爆設施,曾被美軍地圖鎖定標示,見證二次大戰日軍設施的歷史。
(2)兩處標的物應為一組設施,為避免同時遭受攻擊,而兩棟分開之建物,並分別具有受信及發信功能。且兩處標的物雖位於桃園基地外,但可透過滑行道連結基地,滑行道目前亦為在地居民使用。
2、具稀少性不易再現:戰後國民政府為增加軍眷福利金,特於耐爆通信所設置鎮海肥皂廠,見證當時經濟匱乏,軍方自行生產販賣民生物資之歷史。
(二)修改指定理由:機堡25為戰後桃園基地第一批興築的土製機堡,且因靠近修護棚廠而為各式飛機停放處之ㄧ。
(三)依據法令: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指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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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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