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法第14條古蹟指定類別:市定 創建年代: 1944年 登錄理由: (一)指定理由: 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1)建造物群含括日治時期至戰後陸軍、空軍乃至海軍之軍事設施,具重要軍事歷史與文化的保存價值。 (2)35中隊飛機棚廠為黑貓中隊駕駛U-2高空偵查機執行勤務專屬棚廠,見證冷戰時期戰略偵查空照之特殊任務及美軍協防台灣之歷史過程。 (3)基地兼具戰鬥與偵查任務,為我國空防重要場域,深具歷史意義。 2、具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1)1958年八二三砲戰時期,駐紮基地的第五大隊以F-86軍刀機擊落21架米格機的戰績,獲頒榮譽虎旗,為全空軍唯一擁有此榮耀的部隊。 (2)機堡25為戰後桃園基地第一批興築的土製機堡,1962年3月3日劉承司駕駛米格15戰鬥機投誠曾停放於此,為冷戰時期兩岸軍事對峙之最佳見證。 3、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1)同一場域中可見日治、美援時期以及戰後的軍事設施,具各時代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 (2)35中隊飛機棚廠係戰後美軍引入之力霸鋼架機棚,大跨距空間結構可容納U-2飛機特殊尺度。 (3)H1場修棚廠前身為屏東基地205棚廠,為日治時期八幡製鐵所製造,於1954年拆遷至桃園基地,具重 所在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建國十一村129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