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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廳--演藝節目補助
發布單位:
表演藝術科
分  類:
文化局演藝廳
發布日期:
112-05-01
截止日期:
112-12-14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
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辦理。
說明:
     一、本局演藝廳辦理「演藝活動補助申請」,申請時間以每年9月為原則,辦理隔年演出申請,相關日期以本局公告為主!
     二、本局演藝廳之申請表單及申請作業要點及申請表格,請於下方附件資料下載。
     三、以上資訊,如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承辦人-表演藝術科:羅一萍小姐, 03-3322592-8303。
     四、相關說明:
      (一)申請項目:音樂、舞蹈、戲劇(古典戲曲或現代戲劇)、民俗技藝等表演藝術活動。
      (二)收件日期:9月1日至9月30日止,申請演出日期以112年1月2日至12月31日止。
      (三)申請資格: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演藝團隊、經紀公司、文化事業機構、文教基金會、各級學校及依民法規定有行為
          能力、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等。
      (四)審查方式:審查程序:採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1、初審:由本局進行書面資料審查,並彙整資料製作申請案件一覽表,供複審審查委員審閱。申請者所檢送資料短
            缺者,得由本局以書面或電話通知於七天內補件,逾期視同放棄。
         2、複審:由本局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三至五人組成審查委員會,就申請案件的內容及經費進行審查。
      (五)補助上限:依每案計畫予以核定補助。
      (六)補助額度:全年度補助221萬8仟元整。
相關附件: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doc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odt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書.doc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書.odt
  桃園市政府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docx
桃園市政府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odt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成果報告書.doc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成果報告書.odt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演藝廳演藝活動補助申請作業要點修訂令.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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